国家定调、地方紧跟!9月锂电政策持续加码
数据来源: 锂电观察
发布时间:2023-10-19

据锂++产业互联网数据中心不完全统计,9月以来国家及地方政策持续加码锂电,共发布相关政策11条,主要以国家出台政策为主,地方出台政策4条,涉及项目政策、规划政策、强制规范等多个重要方向。

1、工信部:尽快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工信部在答复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456号(工交邮电类617号)提案时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加快推进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尽快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强化监管约束力度。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回收服务网点等一批标准研制工作,提升标准支撑水平。

2、保险业协会推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损伤分级处理保险理赔规范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发布《新能源汽车保险事故动力蓄电池查勘检测评估指南》,针对新能源汽车,聚焦解决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保险理赔中的主要问题,规范新能源汽车发生保险事故时对动力蓄电池的查勘、检测与损伤评估。

3、工信部:加快研究制定锂电池新兴产业建设相关政策

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处长金磊在光伏(储能)产业供需论坛上表示,行业阶段性的震荡时有发生,前瞻性的布局有待加强。下一步,工信部将加快研究制定锂电池新兴产业建设的相关政策,加快推进实施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关键信息技术的发展等。

4、中共中央、国务院:支持宁德动力电池集群等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其中提出,深化产业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强闽台产业合作,提升两岸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强要素保障,支持古雷石化产业基地、宁德动力电池集群等建设集聚两岸资源要素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集群。

5、工信部:将锂电池有关强标检测纳入全国质量督察考核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5日举行工业稳增长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杨旭东在发布会上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快《电能存储系统用锂蓄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等标准制修订。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将锂电池有关强标检测纳入全国质量督察考核内容,促进产品质量提升。今年以来,相关产业持续向好态势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步伐,上半年光伏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同比增长均超过65%,全国锂电池产量超过400吉瓦时,同比增长超过43%,其中储能型锂电池超过75吉瓦时。

6、工信部:推动光伏、锂电等国际产能和应用合作进程

工业和信息化部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杨旭东表示,工信部会同财政部编制了《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系统谋划两年期稳增长举措,下一步将依托技术和产品形态创新,促进传统领域消费升级,培育壮大先进计算、虚拟现实等新增长点。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优化电子整机出口产品结构,推动光伏、锂电等国际产能和应用合作进程。

7、工信部:将制定促进锂等资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工信部举行原材料行业稳增长新闻发布会。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司长常国武在会上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把稳增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在提升供给能力、促进有效投资、扩大消费规模上下功夫。加强重要资源供给保障。制定促进锂等资源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导重点地区制定资源产业规划和资源开发项目清单,加强要素保障和预期引导,搭建上下游供需对接平台,防范价格大幅波动。

8、福建: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引导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规范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起草《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业征求修改意见,征集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10月15日。《若干措施》主要包括促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进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支持规范化规模化再利用、强化技术创新和标准引领、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和推广以及加强回收利用宣传和引导6部分内容。

9、深圳:重点支持钙钛矿材料、固态电解质、金属钾负极材料、硫化物正极材料研发与应用

深圳三部门联合印发《深圳市关于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下一代高性能新能源材料研发与应用。围绕电化学储能、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领域快速发展过程中对材料提出的更高要求,重点支持钙钛矿材料、固态电解质、金属钾负极材料、硫化物正极材料等下一代高性能新能源材料的研发与应用,灵活采用“里程碑式资助”“赛马式资助”“揭榜挂帅式资助”等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10、吉林:完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完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配套设施。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接电装表,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为充电运营企业和个人业务办理提供契约式服务,设置专用服务窗口,开辟电力扩容等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开展农村地区配套电网摸底调研,针对不符合充换电基础设施接电装表要求的及时进行升级改造,加快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

11、郑州公交发布《禁止携带各类电动车及电动车锂电池等乘坐公交车》通知

郑州公交发布《禁止携带各类电动车及电动车锂电池等乘坐公交车》通知,通知中明确,为加强安全行车管理,保障车辆运营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市民乘客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交运规〔2021〕2号)相关规定,自9月12日起,除本人使用的无障碍用途电动轮椅外,禁止携带各类电动车(指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的各类代步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含折叠)、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及电动车锂电池等乘坐公交车。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来自作者投稿或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章内容及配图如有侵权或对文章观点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处理。如转载本网站文章,务必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联系电话:0535-6792766